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太阳西斜时他们到达了黄金勇士团的营地。那是一个连亚瑟·戴恩都会承认的军营——布局紧凑、整齐有序、防御良好。绕着营地挖了一道深壕沟,里面插着锋利的木桩。帐篷分列排开,中间隔着宽阔的大道。公共厕所安置在河边,以便水流冲走废弃物。马棚在北边,而在它们前面,两打大象在河边吃草,用它们的鼻子扯下芦苇。格里夫带着赞许的眼光瞥了一眼这些灰色巨兽。维斯特洛没有一匹战马能够对抗它们。

高耸的金布军旗在绕营地边线的长杆上拍打着。在它们下面,武装齐备的哨兵带着矛和十字弓巡逻,查看每一条来路。格里夫曾害怕勇士团在HarryStrickland的指挥下会变得松散,他从前看起来更注重广交朋友而不是强迫纪律;但是似乎他的担忧都是多虑了。

在大门口,哈尔顿对守卫官说了些什么,然后一个人被派跑着去找指挥官。当他回来时,他看上去和格里夫上次看到他时一样丑。一个大腹便便、步履蹒跚的大个男人,这个佣兵脸上带着十字缝线的旧伤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过而左耳已然不见踪影。“佛花,他们升你做指挥官了吗?”格里夫说,“我以为黄金勇士团是有标准的。”

“那标准比这还糟,你这小个。”福兰克林·佛花说,“他们还封我为骑士。”他用手臂揽过格里夫,给了他一个能让人骨折的拥抱。“你看起来真可怕,甚至是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这么糟。蓝头发,是吗?Harry说你要来的时候,我差点拉裤子里了。然后,哈尔顿,你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兴见到你。你还那么独来独往吗?”他转向年轻的格里夫,“然后这个是……”

“我的随从。小伙子,这是福兰克林·佛花。”

王子点点头示意知晓。“佛花是私生子用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是果酒厅的洗衣妇,直到有一天某个老爷的儿子强奸了她。让我成了某种佛索威家的烂苹果,这是我的看法。”佛花透过门向他们招手,“跟我进来吧。Strickland已经把所有军官都召进帐篷了。军事会议。该死的瓦伦提斯人正敲着矛质问我们的目的。”

黄金勇士团的人正在他们的帐篷外玩着骰子,喝着酒,并拍赶着苍蝇。格里夫想知道他们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谁。肯定够少。十二年是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与他并肩骑马的人都不一定能认出他是逃亡的火红胡子琼恩·克林顿,如今他是满面皱纹,没有蓄胡而染着蓝发的佣兵格里夫。至今大部分人都认为,克林顿在偷窃战斗资金后丢脸地被赶出了勇士团,然后在里斯醉酒而死。谎言的耻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里斯坚持说那是必要的。“我们不想要关于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谣。”太监用他装腔作势的声音咯咯笑着,“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怀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会被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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