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在他们逃跑的路上,一个骑着憔悴的白马的骑手,飞驰着穿过丛林,大喊着他们应该前往乳河,在那里,哭泣者正在召集战士,准备跨过骷髅桥攻打影子塔。不少人随他而去,但更多的人没有,之后一个穿戴着皮毛和琥珀,严肃的武士,在篝火间往返呼吁,所有的幸存者应该向北,在瑟恩的山谷那里有一个避难所。为什么他会认为在那里会安全,连瑟恩人都逃离那个瓦拉米尔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但几百人听从了他。更多的人追随一位森林女巫,她预言会有一支船队来接走自由民。“我们必须找到海,”鼹鼠之母呼喊到,和她的追随者转向东方。
如果更健壮一些的话,瓦拉米尔可能也成为他们中间一员。海是灰暗,冰冷而且遥远的。他知道自己不能活着看到它。他死过了九次,这次将是真正的死掉。一件鼠皮披风,他回忆起来,他捅了我,就为了一件鼠皮披风。
它原来的主人已经死了,她的后脑变成了掺着骨头渣子的粉红果酱,但她的披风看起来又厚又暖。那时正下着雪,而瓦拉米尔又在长城丢了自己的披风。他的睡袋,羊毛衬衣,羊皮靴和皮手套,他贮藏的蜂蜜酒和食物,从他睡过的女人得到的几把头发,甚至曼斯赠与的金臂环,统统丢下了。我被烧焦,死掉,然后又逃跑,因为伤痛和恐惧几乎疯掉。这些回忆仍令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是他,成百上千的人同样落荒而逃。战役输掉了,骑士们来了,穿戴着盔甲,无法匹敌,杀掉所有敢抵抗的人。不逃就是死。
但是,没那么容易逃脱掉死亡。在森林里,当瓦拉米尔撂倒那个女人之后,跪下要从她身上剥下披风时,根本没瞧见那小子,他突然从藏身之处跳出来,把一边长骨匕首捅进自己身体并把披风从他正要攥紧的手中夺走。“他妈,”希斯尔稍后告诉他,在那小子逃掉之后。“那是他妈的披风,当时他看到你正抢劫她…”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因为她的骨针穿过皮肉而战栗。“有人敲破了她的脑袋。某只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的针将他的伤口缝合。“野人,谁能驯服他们啊?”没人。如果曼斯死了,自由民也就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有着锉刀般牙齿的穴居人,驾着海象骨战车的冰封海岸原住民…全都完了。连乌鸦也会,他们可能还不知道这点,那些黑衣混蛋接下来就要完蛋。敌人来了。
哈根粗野的嗓音回荡在他脑海里。“你将死个十来回,小子,每回都够受…但当你真的死掉,你将会重生。第二条命将更单纯和甜美,他们是这么说的。”
“六形人”瓦拉米尔马上就会知道这个真相了。他能从混浊的空气中飘荡着的烟里嗅出死亡的味道,能用滑进衣服里触摸伤口的指尖上感觉得到,他体内已经冰凉,冻彻骨髓,这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