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瓦德爵士皱起眉头,“那些是很有价值的人质,爵士。”

  “国王不会索要无价值的东西。”

  佛雷与河文交换一个眼神。艾德温道,“为这些俘虏,我祖父大人要求补偿。”

  除非能让我长出一只新手,否则他还是做梦去吧,詹姆心想。“哈,想想自是无妨。”他和蔼地说,“告诉我,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在不在俘虏之列?”

  “那个海贝骑士?”艾德温讥笑道,“只怕已丢进绿叉河喂鱼了。”

  “我们的人去抓冰原狼时,他正在场子里,”瓦德·河文解释,“惠伦要他交出武器,他乖乖照办,直到十字弓手们放箭射狼时才突然发难。他一把夺过惠伦的斧头,砍破网子,放出那头怪物。惠伦说他肩膀和肚子各中了一箭,但还勉强跑到城墙步道上,投河自尽。”

  “城墙阶梯上都是他的血。”艾德温说。

  “你们找到尸体没有?”詹姆追问。

  “我们找到一千多具尸体。在水里泡过几天,他们全成了一个样。”

  “正如被吊死的人。”詹姆扔下这句话,抽身离开。

  第二十天早上,佛雷家的营地只剩下苍蝇与马粪,还有莱曼爵士的绞架孤零零地矗立在腾石河畔。表弟询问该拿它,以及先前建造的大批攻城器械,包括撞锤、云梯、塔楼和投石机之类怎么办。达冯的建议是将它们拖去鸦树城攻城,詹姆则要他烧个精光,从绞架开始。“我会亲自应付泰陀斯大人,无须攻城塔。”

  达冯透过茂密的胡须露出笑容,“一对一决斗,老表?不太公平哦,泰陀斯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

  一个有两只手的老头子。

  当晚他和伊林爵士打了三个钟头,是他表现最佳的夜晚之一。换算成真实战斗,派恩只杀了他两次,而平时一晚上能杀他六七次,甚至更多。“我再练习一年,便能赶上小派的水平了。”詹姆宣称,伊林爵士发出那种类似笑声的粗嘎声音。“来吧,让我们干一杯霍斯特·徒利的极品红酒。”

  喝红酒成了他们每晚都履行的仪式。伊林爵士是个完美的酒友,他从不打断你的话,从不否定你的意见,从不抱怨从不拍马屁从不无休无止地讲述无聊的故事。他只会一边喝酒一边听。

  “我真该把朋友们的舌头都拔掉,”詹姆灌满酒杯,“包括我的亲戚们。不会说话的瑟曦该多么甜美啊。不过等接吻的时候,我就会怀念她的舌头了。”他一饮而尽。红酒度数很高,但口感爽利,让他从头到脚暖洋洋的。“我记不得我们第十次接吻是什么时候了。只晓得原本是游戏,后来却不是。”他推开酒杯。“提利昂曾对我说大多数妓女都不会吻你,她们只会闭上眼睛干你,他说你感觉不到她们的唇上有任何情绪。哎,你觉得我老姐吻过凯特布莱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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