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阿莎?”一个黑影从水井后面走出来。

  她的手立即伸向匕首……直到月光将黑影转化为一个穿海豹皮斗篷的男子。又一个鬼魂。“特里斯。我在大厅没见到你。”

  “我想看看你。”

  “看我的哪一部分呢,嘻嘻?”她咧嘴笑道。“好吧,我就在这儿,我长大了。请随便看。”

  “你成了女人,”他靠过来,“而且很美。”

  跟上次见面时相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魁梧多了,但仍拥有记忆中那杂乱的头发和海豹般率真的大眼睛。一双温柔的眼睛,真的。然而这是可怜的特里斯蒂芬的不幸,身为铁民,他过于温柔了。不过,现在他的脸出落得标致,她心想。特里斯在孩童时代饱受粉刺困扰,阿莎也是;也许就是这点将他俩拉到了一起。

  “你父亲的事我很难过。”她告诉他。

  “我也为你的父亲悲哀。”

  为什么?阿莎差点问出来。小时候,正是巴隆把他送出派克岛,给贝勒·布莱克泰斯当养子。“你当真是波特利头领了?”

  “至少名义上是。赫伦死在卡林湾,他被沼泽魔鬼用毒箭射死。然而,我这个头领目前一无所有。我父亲拒绝承认鸦眼的王位,鸦眼便淹死了他,并迫使我的叔叔们宣誓效忠。在那之后,他又将我父亲一半的土地给了铁林城,因为温奇头领第十个向他屈膝,尊他为王。”

  温奇家族在派克岛上势力强盛,但阿莎不愿流露出沮丧。“温奇没有你父亲的勇气。”

  “你叔叔收买了他,”特里斯道,“宁静号回来时,货舱中装满了财宝:镀金盘子,珍珠,鸡蛋那么大的绿宝石、红宝石和蓝宝石,一袋袋没人提得动的钱币……鸦眼利用一切机会贿赂收买。我叔叔吉蒙德如今自称为波特利头领,在你叔叔庇护下统治君王港。”

  “别担心,照权利,你才是波特利头领,”她向他保证,“我坐上海石之位后,立即归还你父亲的土地。”

  “只要你喜欢。其实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噢,月光下的你真可爱,阿莎。如今你成年了,但在我记忆中,你仍是那个骨瘦如柴、一脸粉刺的小女孩。”

  干吗老提起粉刺?“我也记得。”但不像你那么喜欢。艾德·史塔克带走她母亲唯一在世的儿子作为人质之后,她母亲迫不及待地收养了五个男孩,一同到派克城中生活。特里斯的年龄跟阿莎最近。他不是她亲吻的第十个男孩,却是他头一个解开她上衣衣带,用汗津津的手触摸她萌芽的乳房。

  要是当年的他胆子够大,我会让他触摸更多。她的初潮出现在战争期间,唤醒了欲望,而在那之前,阿莎对鱼水之欢已很好奇。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跟我又年龄相仿,也乐意尝试,仅此而已……外加经血的刺激。当时,她称之为爱,直到特里斯开始谈论要她给他生孩子;至少一打儿子,噢,还要些女儿。“我不要一打儿子,”她惊骇地通知他,“我要去冒险。”不久之后,魁伦学士发现他们在一起,于是年轻的特里斯蒂芬·波特利被送往黑潮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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