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我也以为她是个骑士。”年长的骑士一边说,一边翻转鲑鱼。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称得上大个子;作为女子,她就是个巨人。“怪胎”是她一生中听得最多的词。她肩膀宽,臀部更宽,腿长臂粗,胸肌比乳房发达,手掌脚掌也大得不像话。除此之外,她还很丑,长了一张布满雀斑的马脸,牙齿在嘴里显得太大。这些,她都无须别人提醒。“爵士先生们,”她说,“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一个十三岁处女?她有蓝眼睛和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位身材肥胖、第四十十多岁的红脸男子在一起。”

  近视眼的雇佣骑士挠挠头。“我不记得有这样的处女。此外,什么样的颜色算是枣红?”

  “红棕色吧,”老人道,“不,我们没看到她。”

  “我们没看到她,小姐,”较年轻的人确认,“来吧,下马来,鱼快好了。你饿不饿?”

  她确实肚饿,但不敢放松警惕。雇佣骑士名声不佳。人们常说:“雇佣骑士和强盗骑士乃是同一把剑的两面。”这两个人看起来不太危险。“对不起,该怎么称呼,爵士先生们?”

  “我是有幸被歌手们传唱的克雷顿·朗勃爵士,”大肚子道,“也许你晓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迹。我的伙伴是‘穷鬼’伊利佛爵士。”

  即使真有关于克雷顿·朗勃的歌谣,布蕾妮也没听过。对她来说,他们的名字跟他们的纹章一样陌生。克雷顿爵士的绿盾顶部有一道棕色横幅,上面还有战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则画着黄金与白貂,然而看他的样子,估计不曾拥有过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他少说有第六十十岁,脸又瘦又窄,头戴兜帽,连着一件打补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锁甲上斑斑点点的锈迹就像雀斑。布蕾妮比他俩都高一头,坐骑与装备也比他们精良。要我怕这样的人,除非长剑换成缝衣针。

  “非常感谢你们,尊敬的爵士,”她说,“我很乐意分享鲑鱼。”布蕾妮甩腿下马。她先将鞍配从母马背上卸下,然后喂它喝水,再拴好绳索放它吃草。她把武器、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树下。此刻,鲑鱼已烤得松松脆脆。克雷顿爵士递给她一条鱼,她盘腿坐在地上大啖。

  “我们去暮谷城,小姐,”朗勃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撕开自己的鲑鱼,“你跟我们同行比较好。路上很危险。”

  关于路上有多危险,布蕾妮可以告诉他更多详情,而且他听了决不会喜欢。“谢谢你们的好意,爵士先生,但我不需要你们的保护。”

  “我坚持意见。真正的骑士会保护柔弱的女生。”

  她摸摸剑带。“这个可以保护我,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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