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身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高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白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内裤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十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你跟朋友们在一起,我还是别打扰你们这次聚会了。”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阳刚好爬上他身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逼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四肢贴地,把保险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蒙学士怀疑是佩特干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黄头发,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出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身携带,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藏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口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只白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把金龙拿出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进袖子,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亲手缝制的内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缝满口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进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最后,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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