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少跟我‘可是’。”莫尔蒙司令打断他。“若不是你和你那头狼,我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了。你不仅勇敢……更重要的是,你的脑筋动得快。没错,天杀的,就是用火!我们早该知道,早该想起来。古时也曾有过长夜之劫,唉,八千年虽然久了点……可若是连守夜人都不记得,还有谁会记得呢?”
“谁会!”聒噪的乌鸦跟着叫,“谁会!”
那天晚上,诸神确是听见了琼恩的祈祷;尸鬼的衣服一着火,瞬间便被烈焰吞噬,仿佛它的皮肤是蜡油,骨头是干柴。琼恩只需闭上眼睛,依然可以见到那具尸体踉跄着走过书房,四处碰撞家具,挥舞双臂拍打火焰的景象。萦绕心头久久不去的是那张脸:四周为火围绕,头发燃如稻草,坏死的肌肉一块块熔解滑落,露出下面的颅骨。
不管驱使奥瑟的是何种恶魔力量,都已被烈火赶走;他们在余烬堆里找到的那团扭曲东西,只不过是烤熟的人肉和烧焦的骨头罢了。然而在他的噩梦里,它又再度到来……这次冒火的尸体头上生着艾德公爵的容貌。焦黑爆突的是父亲的皮肤,如结冻眼泪般流下脸颊的是父亲的眼睛。琼恩不明白为何会做这种梦,也不了解这代表的意义,他只是吓坏了。
“一剑换一命,够便宜了。”莫尔蒙总结。“快拿去,别再跟我啰唆,听懂了没?”
“是,大人。”琼恩的手指抚摩着柔软的皮革,这把剑似乎迫不及待地渴望他的掌握。他明白,这是莫大的荣耀,他也的确非常感激,可是……
他不是我父亲,这个念头毫无预警地跃上琼恩心头。艾德·史塔克公爵才是我父亲。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无论别人给我多少把剑,我都不会变。但他怎么能对莫尔蒙司令说他梦想的是另一个人的剑呢……
“我也不想听什么客套话,”莫尔蒙道,“所以把道谢都省了罢。用实际行动证明你珍惜它,比说多少废话都管用。”
琼恩点点头。“大人,这把剑可有名讳?”
“以前是有的。名叫‘长爪’。”
“长爪!”乌鸦大叫,“长爪!”
“长爪,好名字,”琼恩试着挥砍了一下。虽然左手持剑,难看又笨拙,但宝剑仿佛凭着自己的意志划破空气。“狼和熊都有爪子。”
熊老听了似乎很高兴。“我也这么想。我看你得把剑背在背后。这剑太长,没法佩在腰际,至少在你再长高个几寸之前是这样。还有,你好好练习一下双手攻击。等你的手伤痊愈,可以找安德鲁爵士教你几招。”
“安德鲁爵士?”琼恩不记得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