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老威克岛的选王会上,他哥哥的混血儿中的一位曾吹响了地狱号角。他曾是一头怪兽,巨大的光头,戴着黄金和黑玉的戒指、绿玉环绕着隆起肌肉的两条粗胳膊,一只巨鹰纹身横在他的胸前。“它发出的声音……它能燃烧,不知为什么。仿佛我的骨头着了火,从里面烧焦我的肉。这些文字变成炽热的红色,然后热得发白,难以直视。看起来好像这个声音将永远也不会结束。它就像某种长长的尖叫。一千个尖叫,都汇成一片。”
“吹响号角的那个人,他怎么了?”
“他死了。之后,他的嘴唇上有水泡。他的鸟也在流血。”船长猛击自己的胸膛。“鹰,就在这里。每一根羽毛滴着血。我听说那个男人的内脏都烧光了,但这可能只是些谣言。”
“一个真实的谣言。”莫阔罗使地狱号角转动,观察那些爬过第二轮黄金饰带的古怪字母。“这里它说:‘没有凡人会使我发出声响并存活。’”
维克塔利昂强烈地忿恨哥哥的欺诈。攸伦的礼物总是有毒的。“鸦眼发誓这只号角将迫使龙服从我的命令。但还怎么为我服务,如果代价是死亡?”
“你哥哥没有亲自使号角发出声响。你也不必。”莫阔罗指着钢饰带。“这里。‘血换取火,火换取血。’谁吹地狱号角并不重要。龙会来到号角主人的身边。你必须占有这只号角。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