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侏儒在晚餐后一直逗留在餐厅,与船上的厨师一起用黑朗姆酒庆祝生还,他是个只会说一句通用语(操)的油腻腻的笨拙瓦兰提斯人,但是在锡瓦斯棋上狂野的很,尤其是喝醉了的情况下。他们那晚玩了三局,提利昂赢了第一局但是后两局则满盘皆输。接下来他认为这足够了,于是跌跌撞撞的决定回甲板上从朗姆酒和大象之类的东西里清醒一下。

他发现佩妮在前船楼上乔拉爵士平常逗留的地方,倚在那个丑陋的半腐烂的船首像边的栏杆上,眺望着漆黑的海。从后面看,她看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幼小脆弱。

提利昂觉得还是让她一个人待着不要打搅的好,但是已经太迟了。她已经听到了动静。“雨果·希山。”

“若你愿意的话。”我们都知道的很清楚。“我很抱歉打扰了你。我还是告退好了。”

“别。”她看上去苍白沮丧,但是不像刚刚哭过。“我也很抱歉,那杯酒。杀了我哥哥或者那个泰洛西的可怜的老人的不是你。”

“我也参与其中了,虽然非我所愿。”

“我很想念他,我的哥哥,我……”

“我理解。”他想起了詹姆。把你看做幸运的吧,你的哥哥在能背叛你之前就死了。

“我想过去死,”她说,“但今天当风暴来临而我想这艘船可能会沉,我……我……”

“你发现你其实还是想活下去。”我也在那儿。我们还是有些共同点的。

她的牙生的歪斜,这让她很吝惜她的笑容,但现在她还是笑了。“你真的炖了一个歌手吗?”

“谁,我?不,我不做饭。”

当佩妮咯咯笑起来时,她又听起来像那个甜美的年青女孩了……17岁,18岁,不超过19岁。“这个歌手,他做了什么?”

“他写了手关于我的歌。”因为她是他的秘密宝藏,是他的耻辱和他的福气。而一条锁链和一座监狱与一个女人的吻来说却一无是处。他奇怪这些词是如此快的涌入他的脑海。也许它们再不会离开他。金手总是冷手,但是女人的手则是温暖的。

“那一定是首很糟的歌。”

“不太算。它不算像‘卡斯特梅的雨’那样的,但是它的某些部分是……好吧……”

“它怎么唱的?”

他大笑。“不,你不会想听我唱歌的。”

“我妈妈在我们小时候从唱歌给我们听。给我哥哥和我。她总说若你喜欢这首歌的话无关嗓音好坏。”

“她是不是……?”

“……一个小个子?不,但我们的父亲是。他自己的父亲在他三岁时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但当他长大后成为一个有名的戏子后,他让赎身自由了。他游历过所有的自由城邦和维斯特洛伊大陆。在旧镇人们总叫他‘跳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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