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为了所有这些能造成的麻烦,死也几乎值了。你会看到最后吗,雪伊?你会一直看到最后,看着伊林爵士把我丑陋的头颅给砍下来吗?在你的兰尼斯特巨人死后,你会想念他吗?他喝干酒,把杯子扔到一旁,大声唱道: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当晚凯冯爵士没有来。他一定在同泰温公爵一起竭力安抚提利尔家。恐怕我再也见不到这位叔叔了。他又灌下一杯酒,惋惜自己没从银舌西蒙那儿学全这首歌。说实话,这不是首难听的歌,特别是对比起死后人们可能为他写的歌。“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他接着唱。也许可以自己补完歌词。如果活得了那么久的话。

  那天晚上,令人惊讶地,提利昂·兰尼斯特睡得很熟很香。第一道阳光射入时,他精神饱满地起床,胃口之好,接连吃下炸面包、血肠、苹果蛋糕和两份用洋葱及多恩火胡椒粉煎的鸡蛋。接着他请求离开房间,去会会自己的代理骑士。亚当爵士同意了请求。

  提利昂发现奥柏伦亲王正边喝红酒边穿盔甲,由四名年轻的多恩贵族服务。“早上好,大人,”亲王悠哉游哉地说,“来杯葡萄酒吗?”

  “战斗之前你都会喝酒吗?”

  “我通常在战斗之前喝酒。”

  “这会让你送命的。更糟的是,连累我也送命。”

  奥柏伦亲王微微一笑,“反正天上诸神会保佑清白的人。我相信你是清白的,是吧?”

  “只在乔佛里被杀这件事上。”提利昂承认。“我相信你明白格雷果·克里冈是个——”

  “——大块头?我早听说了。”

  “他几乎有八尺高,三十石重,浑身肌肉。他的武器是把双手巨剑,但他只凭单手使用,一击就能把人劈成两半。他的铠甲是那样沉重,除他之外没人穿得上,甚至搬不动。”

  奥柏伦亲王无动于衷。“我宰过比他更大的块头。关键技巧是让他们失去重心,倒下去就万事皆休。”多恩人讲得自信满满,使提利昂几乎放下心来,直到他转过身去说,“戴蒙,我的矛!”戴蒙爵士把矛扔给他,红毒蛇在空中接住。

  “你想用长矛对付‘魔山’?”这让提利昂再度不安起来。在战争中,整齐的长矛队可以阻挡骑兵,但在一对一决斗里面对经验丰富的剑客是完全不同的状况。

  “我们多恩人喜欢用矛。况且这是唯一能抵消他庞大身躯的办法。过来看看,小恶魔大人。注意,绝不能碰它。”此矛长达八尺,矛柄由芩树制成,平滑、粗厚而沉重,最后两尺是钢铁:苗条的树叶状矛头最后缩成一个邪恶的尖端,看上去锐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奥柏伦将矛柄抛掷把玩,只见尖头闪烁黑光。油?毒药?提利昂决定还是不知道的好。“希望你精于此道。”他有些怀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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