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怎么认不出你呢?”艾莉亚问。
“因为骑士都是蠢货,多看长麻子的农民一眼,都会觉得自贬身份。”他抽了马一鞭子。“垂下视线,恭恭敬敬地叫几声‘爵士先生’,泰半的骑士都不会关注你。比起老百姓,他们更在意马。这笨蛋,本该认出陌客来。”
本该认出你,艾莉亚心想。无论谁见过桑铎·克里冈的灼伤,都不会轻易忘记。他也无法把伤疤隐藏在头盔后,因为头盔的形状是咆哮的狗。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需要马车和腌猪蹄。“我不想被链子锁着拖到你哥哥跟前,”猎狗告诉她,“也不想杀出一条血路去见他,所以得玩个小把戏。”
国王大道上偶遇的一位农夫提供了车、马、衣服和木桶——当然并非自愿,而是猎狗仗剑抢劫所得。农夫咒骂他是强盗,他道,“不对,我是征集队的,让你留着内衣,还不快谢天谢地。发什么愣?要靴子还是要腿,你自己选。”那农夫个子跟克里冈一样高大,但还是乖乖地脱了靴子。
走到傍晚,他们离绿叉河和佛雷侯爵的双子城堡仍有一段距离。快到了,艾莉亚心想,她知道自己应该兴奋,不料肚内却绞作一团。这或许代表她仍在跟感冒抗争,或许不是。她记得昨晚做了个梦,一个可怕的噩梦,现在虽不清楚具体内容,但那种朦胧恍惚的感觉始终徘徊不去。不,变得越来越强烈了。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必须变得坚强,就像父亲说的那样,不能当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在她和母亲之间别无他物,只有一道城门,一条大河和一支军队罢了……但那是罗柏的军队,所以没有真正的危险。不是吗?
然而还有卢斯·波顿呢。土匪们称他为“水蛭大人”,他让她很不安。她逃出赫伦堡不仅为了摆脱血戏班,也是为了摆脱波顿,而且在逃跑途中,还不得不割了他一个守卫的喉咙。他知道是她干的吗?他会责怪詹德利或热派吗?他会不会告诉她母亲呢?如果他看到她,会怎么做呀?也许他根本认不出我来。如今的她哪像领主的侍酒,简直是一只快淹死的老鼠。一只快淹死的公老鼠。两天前猎狗刚为她理了发,只是手段比尤伦更糟糕,将她一侧脑袋几乎弄成了秃顶。我敢打赌,罗柏,甚至母亲也认不出我。她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艾德·史塔克公爵离开临冬城那天,一身小女孩打扮。
未见城堡,先听到了音乐:在河流的咆哮和雨点的敲打之下,远处传来咚咚的鼓点、吼叫的号角和尖细的笛子声。“看来我们错过了婚礼,”猎狗道,“但宴会还在进行中。我很快就能摆脱你了。”
不对,是我摆脱你,艾莉亚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