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卡拉萨虽小,大约才三十来个骑马战士,且大多是没绑辫子的男孩和驼背老人,但却是仅有的骑兵,十分重要。正如乔拉爵士所说,也许无垢者是世界上最好的步兵,可她还需要斥候和哨卫。
“渊凯人要打仗,”丹妮在大帐篷里告诉白胡子。伊丽和姬琪铺了地毯,弥桑黛则点起一支熏香,为满是灰尘的空气增添香味。卓耿和雷哥彼此缠绕着在一堆垫子上睡了,韦赛利昂则栖息在她的空澡盆边缘。“弥桑黛,渊凯人操什么语言,也是瓦雷利亚语吗?”
“是的,陛下,”女孩说,“虽跟阿斯塔波口音不同,却也相差不远,听懂没问题。奴隶商人们自称为‘贤主大人’。”
“贤主?”丹妮盘腿坐到垫子上,韦赛利昂展开白金相间的翅膀,飞到她身旁,“让我们看看他们有多贤明。”她边说边挠龙那多鳞片的脑袋,摸着龙角后面。
乔拉·莫尔蒙爵士一小时之后返回,带来暴鸦团的三名团长。三人皆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趁伊丽和姬琪倒酒时,丹妮仔细观察。普兰达·纳·纪森是粗壮的吉斯人,一张宽脸,黑发已渐变灰;光头萨洛有道弯弯曲曲的疤痕,横跨在那魁尔斯人特有的白皙脸颊上;达里奥·纳·哈里斯即使以泰洛西人的标准来看,也称得上服饰华丽。他唇边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跟眼睛和垂至颈项的卷发颜色一致。尖尖的小胡子则涂为金色。他的衣服是深浅不一的黄:奶油色泡沫状密尔蕾丝从领口和袖口里冒出,紧身上衣缝满蒲公英形的黄铜勋章,直套到大腿的高筒皮靴装点金色纹饰,而柔软的黄色小山羊皮手套插在镀金环构成的腰带里。只有手指甲上涂的是蓝色釉彩。
代表佣兵团发言的是普兰达·纳·纪森。“快把你的乌合之众带去别处,”他道,“你用诡计夺取阿斯塔波,但渊凯不一样。”
“五百风暴乌鸦对抗一万无垢者,”丹妮说,“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但我以为,实力如此悬殊,获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风暴乌鸦并非独力支撑。”普兰达道。
“风暴乌鸦根本不会支撑。看到雷电的第一个征兆,他们就会逃亡——跟你现在该作的一样。我听说佣兵素有不忠的恶名,倘若次子团转换立场,你们的坚持有什么好处呢?”
“那是不可能的事,”普兰达不为所动,“即使真的发生,也没关系。次子团本不算什么,我们将与坚定的渊凯部队并肩作战。”
“你们将与拿长矛的床上奴隶并肩作战。”她转动脑袋,辫子里的一对铃铛轻声作响。“一旦开战,便休想恳求仁慈;而若现在加入,不仅能保有渊凯人支付的金钱,还可额外分享一份战利品,日后助我复国,更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想想看,为贤主大人们而战,报酬将是死亡。你认为我的无垢者在城墙下屠宰你们的时候,渊凯人会打开城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