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好。你瞧着。”乌尔马弯腰屈背,踏到起点,从腰间箭袋里抽出一支箭。此人灰白胡子,皮肤和四肢都已松弛,但年轻时曾是个土匪,是声名狼籍的御林兄弟会中一员。他声称自己为偷取一位多恩公主的亲吻,曾一箭射穿御林铁卫队长“白牛”的手,当然,他也偷了她的首饰和一箱金龙币,但酒后最喜欢炫耀的还是那个吻。

  他搭箭拉弓,平滑如夏日丝绸,然后射将出去。结果比唐纳·希山近了一寸。“怎么样,小子?”他退下来问。

  “还不错,”年轻人不情不愿地说,“侧风帮的忙,我放箭时风大。”

  “这些射之前就该考虑周全。小子,你眼睛好,手也稳,但要超过御林兄弟会的好汉,还差了那么一点点。我这身功夫由‘造箭者’迪克亲自传授,世上没有比他更好的弓箭手。我有没告诉你老迪克的事呢,嗯?”

  “你讲了三百遍了。”黑城堡里每个人都听乌尔马说过昔日那帮了不起的土匪:西蒙·托因和微笑骑士,三绞不死的长颈奥斯温,“白鹿”温妲,“造箭者”迪克,“大肚子”本恩以及其他人。为避免再听一遍,美女唐纳环顾四周,找到站在泥地里的山姆。“杀手,”他喊,“过来,给我们演示你怎么杀异鬼的。”他举起高大的紫杉木长弓。

  山姆涨红了脸。“不是用箭,是用匕首,龙晶……”他知道如果自己拿起长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会脱靶,让箭越过土堤,飞进树林,然后大家哈哈大笑。

  “没关系,”另一位弓箭好手,罗斯比的阿兰道,“看杀手射箭是件美事。对不对啊,伙计们?”

  他无法面对他们:嘲弄的笑容,刻薄的话语,眼中的轻蔑。山姆转身原路返回,不料右脚却深深陷入泥沼中,拔腿反把靴子拔掉了。他只好跪下去将它拽出来,边拽边听耳边响起笑声。等他逃开,融雪已渗入脚趾之间,层层袜子都不起作用。我是个废物,他悲惨地想,父亲说得一点没错。那么多优秀的人都死了,我没资格活着。

  葛兰在堡垒小门南面照料火坑,脱光上身劈柴,脸因使劲而涨得通红,汗水淋漓。眼看山姆噗哧噗哧走来,他咧嘴笑道:“异鬼拽下了你的靴子,杀手?”

  你怎么也?……“是因为烂泥啦。请别那么叫我。”

  “为什么?”葛兰听上去很疑惑。“这是个好名字,你当之无愧。”

  派普常取笑葛兰,说他的脸皮比城墙还厚,所以山姆得耐心解释。“这只是换种方式叫我胆小鬼罢了,”他边说,边左脚站立,右脚扭进沾满泥土的靴子里。“他们用它来嘲笑我,就像用‘巨人’这外号嘲笑贝德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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