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马丁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她思忖,但已没有当初的繁盛,甚至不及魁尔斯、潘托斯或里斯。

  轿子突然在十字路口停下,好让一队拖着步子的奴隶从前方经过,监工的鞭子噼啪作响,催促他们前进。丹妮注意到这些人都不是无垢者,而更普通,淡棕色皮肤,黑头发。他们中有女人,但没有孩子,全部光着身子。两个阿斯塔波人骑白驴跟在后面,男人穿红丝绸托卡长袍,蒙面的女人穿湛蓝的亚麻布衣,上面饰有片片小天青石,她红黑相间的头发上插了一把象牙梳。男人时而朝她轻声低语,时而哈哈大笑,半点也不在意丹妮,对他的奴隶和监工亦不予理会。那监工是个壮实的多斯拉克人,拿着纠缠的五条鞭,肌肉虬结的胸口骄傲地纹着一只带锁链的鹰身女妖。

  “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白胡子在她身边喃喃道,“砖与血造就她的子民。”

  “那是什么?”丹妮好奇地问。

  “小时候一位学士教我的古诗。我不知道它是如此真实。阿斯塔波的砖块乃是被造就它们的奴隶之血染红的。”

  “是啊,”丹妮道。

  “陛下,在您的心也变成砖块之前,赶紧离开此地吧。今晚就趁着夜潮启航出海。”

  我能这样就好了,丹妮心想。“乔拉爵士说,我会在阿斯塔波买到一支军队。”

  “乔拉爵士本人就是个奴隶贩子,陛下,”老人提醒她。“在潘托斯、密尔和泰洛西很容易雇到佣兵。为金钱而杀戮的人没有荣誉,但至少不是奴隶。到那边去寻求军队吧,我请求您。”

  “我哥哥造访过潘托斯、密尔、布拉佛斯……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总督和大君们给予他红酒和许诺,却让他的灵魂饥饿致死。一个终生都在乞讨的人不可能保持人格。我在魁尔斯已尝到了这种滋味,决不会手拿讨饭碗前往潘托斯。”

  “做乞丐总好过当奴隶贩子,”阿斯坦道。

  “说这话的人两种身份都没尝试过。”丹妮没好气地说。“侍从大爷,你知道被售卖是什么感觉吗?我可是知道的。我哥将我卖给卓戈卡奥,以换取一顶黄金王冠,结果卓戈给了他金冠,但不是他所期望的方式,而我……我的日和星让我成为王后,若他是另一个人,结局也许大不一样,可惜不是。你以为我忘了恐惧的滋味?”

  白胡子低下头。“陛下,我无意冒犯。”

  “只有谎言才是冒犯,真诚相谏绝计不是。”丹妮拍拍阿斯坦斑驳的手掌,让他安心,“我有龙的脾性,仅此而已,你不必害怕。”

  “我会记住的。”白胡子微笑。

  他不仅有张慈祥的脸孔,身上还蕴涵着巨大的力量,丹妮心想,真不明白乔拉爵士为何不信任他。难道他妒忌我找到了其他可以倾诉的男人?她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在贝勒里恩号上被放逐的骑士亲吻她的那个夜晚。他不该这么做。他年纪是我三倍,相对于我又出生太低,况且没有得到我的准许。未经女王准许,真正的骑士决不会亲吻他的女王。在那之后,她小心翼翼,再没跟乔拉爵士独处过,身边一直有女仆或血盟卫陪伴。但他想再吻我,我从他的眼睛里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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